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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全面启用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等8项电子证书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实现 “一网通办 ”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工作,省药监局决定自 2021年 4月 19日起,启用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等 8项电子证书。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、药品 GMP符合性现场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。

电子证书由“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”生成,证书样式、记录内容与纸质证书一致,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使用规定与纸质证书相同。电子证书启用后,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将颁发电子证书,企业可登陆 “辽宁政务服务网 ”办事账户下载。社会公众可在 “辽宁政务服务网 ”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证书信息,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核验。

截至目前,省药监局已分四批共启用了 31项电子证书,并累计发放 1861个,实现了电子证照的全面推进和应用。我省药品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便捷,服务效能不断提升,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再上新台阶,切实打通了政务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企业在办理许可和证照过程中更加省时、省力、省成本,进一步增强了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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