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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,省局有关处室、直属有关单位:

为服务河北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,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建设健康中国,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和国家药监局《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本省实际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已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
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2019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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