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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(体外诊断试剂)

事项名称

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(体外诊断试剂)

事项类型

行政许可   □非行政许可   □其他权力   □公共服务

事项属性

承诺件  □即办件  □转报件  □联办件  (可多选)

办理主体

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办理部门

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

办理地点

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

办理程序

环节

□收件(仅限并联审批牵头部门选择) 受理  承办 □审查  □决定

□收费 办结 送达 (可多选)

办理时限(工作日)

岗位职能

责任人

手机号

收件

受理

1

窗口

窗口工作人员

62999792

承办

2

行政审批办公室

丁希

62999881

审查

30

药品审评认证中心

吴文华

63710225

周冬

63710226

决定

16

行政审批办公室

丁希

62999881

收费

办结

1

窗口

窗口工作人员

62999792

送达

窗口

窗口工作人员

62999792

行使依据

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6号)

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)

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食药监械〔2007〕229号)

《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(试行)》(国食药监械〔2005〕73号) 

受理条件

1、生产企业已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和营业执照且申请注册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之内 

2、申请注册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定义并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 

3、申请注册产品已按《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办法》的要求完成注册前所需各项工作,注册申报材料齐全 

4、办理申请事务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,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,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技术要求。 

申报材料

1、安徽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)。

2、证明性文件: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企业许可证正、副复印件
3、综述资料
4、产品说明书(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)。
5、拟订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
6、注册检测报告
7、分析性能评估资料
8、参考值(参考范围)的确定
9、稳定性研究资料
10、临床试验资料
11、生产及自检记录
12、包装、标签样稿
13、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(临床试验报告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检查)。
14、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
注:申报材料一式2份,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法定期限

60个工作日

承诺期限

30个工作日(不含特别程序:检验10个工作日,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)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联系电话

0551-62999792、62999881

监督电话

0551-62999292

常见问题解答

(可不填)

外网办理链接

(可不填)

权力运行流程图

(可不附)

特别程序

有:  无:□

特别程序类型:□听证 □招标 □拍卖 检验 □检测 □检疫 □鉴定 专家评审

 □其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填写具体名称)

特别程序时限:20个工作日

特别程序所在环节:审查

服务表格

安徽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表

联合审批

有:□   无:

涉及部门及项目:

审批结论名称

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》

结论种类

证照   □批文   □其他

全国服务热线:

400-9905-1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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